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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午下樓吃飯時,經過星巴克門口時看到一個小小的攤子,上面放著小熊的手工布偶,看得出做的不算精緻,但和附近其它擺地攤的人比起來,她看起來很不一樣, why?因為她是一個燒燙傷的殘者,雖然隱約只露出五官,但還是看得出來那些灼傷的疤痕,如果問我懷不懷疑他是假的傷殘者?凡事永遠抱持懷疑態度的我當然懷疑,但是當看到她從頭套裡露出的眼神,還有那雙明顯斑駁的手掌,我覺得我懷疑的有些慚愧。
等紅綠燈的時候,這棟大樓有很多中午出來吃飯的人都圍過來買她的小熊,我當時正準備過馬路,背包裡還放著相機(是的,我平常出門都帶著一大塊磚頭),看到這個畫面,我野獸般的直覺告訴自已:「這是一個多麼好的畫面」,傷殘弱勢者與美麗OL產生的強烈對比,背景透著星巴克玻璃窗裡優閒喝咖啡的老外與光點散景....如果拍下來一定很棒。
我很想把相機從背包拿出來,在旁邊拍幾張照片,但是想著想著又覺得還是不妥,因為鏡頭不夠長,我站不了太遠拍,而且唯一能退的馬路是沒有遮避物的,除非我退到羅斯福路上偽裝成一棵行道樹,也就是說,只要我拍照,她和購買的人都一定會發現。
或許被發現並沒什麼,幾秒鐘的時間而已,也只不過是在街上拍照其實普通得很,但我想到如果因為我這樣做而讓買的人走掉或不敢靠過來,或更甚者,當她看到鏡頭時讓她的自尊心受傷(她是燒燙傷的顏面傷殘),當然也可能是我自已想太多了....但總之,我不是Diane Arbus,所以最後我還是沒把相機拿出來。
有些畫面,用眼晴只能紀錄
用心才能體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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