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從上次租到基哥主演的「當貢丸停止轉動」這部大雷片以後,我現在在百事達挑片子格外的小心,這次看到「暮光之城-無懼的愛」剛上片,想起當初還在公司時有三位同事:小鈞鈞、Miki和茜芸都推薦過這部片,有的還因此買了小說,感覺起來口碑應該不錯,就決定租這片回家了。
回家看片子以後,首先,個人對號稱英俊帥氣的男主角有一點小小的意見,我很想知道這個男主角究竟是帥在哪裡?老覺得他跟演衰腳神父的傑克布萊克有幾分神似,所謂沒圖沒真像,我們今天就來探討一下真像:
先看這張圖,你一定覺得這樣並沒有很像
自從上次租到基哥主演的「當貢丸停止轉動」這部大雷片以後,我現在在百事達挑片子格外的小心,這次看到「暮光之城-無懼的愛」剛上片,想起當初還在公司時有三位同事:小鈞鈞、Miki和茜芸都推薦過這部片,有的還因此買了小說,感覺起來口碑應該不錯,就決定租這片回家了。
回家看片子以後,首先,個人對號稱英俊帥氣的男主角有一點小小的意見,我很想知道這個男主角究竟是帥在哪裡?老覺得他跟演衰腳神父的傑克布萊克有幾分神似,所謂沒圖沒真像,我們今天就來探討一下真像:
先看這張圖,你一定覺得這樣並沒有很像
(上面這張不是我的車,下面這張才是,上面的是在停車場發現一輛寶藍色的F430停我隔壁,搞不懂為什麼一台1000多萬的法拉利要跟我一起停在一個月租金只要2000元的停車場?)
昨天晚上看到電視在播早期改編日本漫畫的電影「力王」,因為前陣子和莎莎討論我想改個名字,莎莎說如果改名叫力王聽起來很酷,我想一想的確不錯,比如去面試的時候我就可以說:「您好,我是力王,請多多指教」,說完以後再秀一下我強壯的橫隔膜,也許對方就會因為害怕我把辦公室的牆壁打破而錄用我(請參照上圖)。
但這當中有一個小問題,因為我姓賴,所以如果名片上印「賴力王」,氣勢就整個遜掉了,這名字容易給人一直在跑廁所的印象,會讓人覺得我做事不夠勤快,所以和莎莎討論後還是決定先不要改成力王這個名字,不過也因此和莎莎聊了一下以前我們常看的漫畫,聊著聊著不禁勾起一些多年前看漫畫的回憶。
因為家教甚嚴,自幼在家只准看偉人傳記和唐詩三百首,這倒不是隨便亂說的,我到現在還記得國小一年級第一次上台做讀書報告的時候,我的讀書報告是岳飛傳,當我說到岳飛字鵬舉,是因為他出生時有一隻大鳥飛過屋頂....云云,說了一大串,但當時台下大部份的小朋友其實連岳飛和張飛都還分不出來。
所以我看漫畫的時間不算早,差不多從國小五年級才開始看聖鬥士星矢和北斗神拳,到了大一點國小六年級的時候,台灣的漫畫還處在一個戒嚴時期,例如北條司的城市獵人只不過穿件黑色的胸罩就已經被列為A漫的等級,所以相較之下現在的小學生實在太幸福了,隨便上個大陸的漫畫網站就有「一騎當千」、「天上天下」這類好料的可以在線上看,不像以前我們還得躲到漫畫店的密室才有「黃金人形」、「風流醫生俏護士」,而且因為密室通常很暗,小朋友又不愛吃紅蘿蔔補充維它命B群,以致於許多當年躲在密室看A漫的小朋友長大後都得了近視眼。
早上到提款機領錢,確定了上個月的薪水有入帳,再算算這兩個月要繳的房租/停車費/第四台收視費/所得稅/牌照稅....也應該要去辦理一下失業救濟金,雖然這救濟金照投保薪資的六成來說不多(因為不多,所以實際數字我也就不忍心說了),不過在這段時間養養貓,逛逛街,吃吃飯,看看電影....應該還不成什麼問題。
頭一次到就業服務站,從外面看進去感覺相當的熱鬧,來辦事的民眾比我去過的任何一個公家機關都來的多,如果不是因為隔壁就這麼剛好是警察局,那麼在門口擺個幾攤雞排飲料,相信對於降低失業率應該能有一些幫助。
進到服務站裡面,很快的拿了資料填寫完以後就開始排隊,原本已經快輪到我了,但這時候才發現我忘了帶離職証明,只好先回家一趟再來補辦,等到我拿証明回來補辦的時候,隊伍已經從地下室排到一樓,如果我跟著往後排,那麼以新聞報導政府貪污的速度之快,輪到我的時候國庫大概也差不多破產了。
觀察了一下地形,大家都很有默契的把櫃台和排隊的人龍之間空出一個等待區,於是我把所剩不多的良知放在口袋收好,一個帶球過人的假動作閃過前面的人龍,大刺刺的就直接站到最前面的等待區,同時心裡已經盤算好,要是有人懷疑我插隊就這麼回答他:
(因規避唐澤壽明的肖像權費用,本圖由Carlito代替)
在提出了「隔了三年寫日記的狀況,就像中風病患在做復健」的理論之後,昨天我寫完日記突然發覺整個背僵硬了起來,我想可能是寫日記時為了保持嚴肅,所以整個下午都危襟正坐而造成,於是打算躺在床上休息一會兒,但這一躺下去才嚇然發現我真的就像中風一樣,不但脖子沒辦法轉動,也且沒辦法從床上坐直身體起來。
莎莎下班回來後,原本一度懷疑我只是藉故逃避每天幫她馬殺雞的責任,但沒多久就從我跟「活人生吃」裡的僵屍一樣的走路姿勢發現事態嚴重(她下班後不能享受馬殺雞,你說嚴重不嚴重),確定我是真的傷到了背部,所以當下就去藥房買了兩種酸痛貼布回來給我。
做任何事情總要有一個開始,但寫日記這個開始對我來說實在不怎麼容易,因為距離我上次寫日記已經三年多了,隔了三年又再開始寫日記的狀況,就像中風的病患在做復建一樣,只是中風的病患是手指跟不上腦袋的速度,而對我這種腦袋長在膝蓋的人來說(一般稱之為下半身思考),則是膝蓋跟不上手指的速度。
這麼久沒寫日記了,現在重新開部落格,照理來說應該要非常的慎重才是,特別是第一篇日記更應如此,但在敲鍵盤時卻又矛盾起來,因為如果我第一篇日記很慎重的寫,那麼之後再寫的日記不免給人感覺牛頭蛇尾(今年肖牛),這樣子很不好,想想,如果我們去吃宴客的第一道菜有龍蝦,但第二道菜開始就只有蝦味先,這樣不免讓人覺得這主人家小氣了些。
如果不慎重的寫,只寫些生活中的瑣事,例如描述家裡兩隻貓打架的過程:
(圖片攝影/莎莎,僅以本圖向金庸致敬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