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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個禮拜我會有一、兩天早餐吃水煎包,賣水煎包的是一個六十多歲的阿婆,遇過好幾次這樣的情況,在她盤子裡總會有一兩粒上一輪冷的、煎破掉的,她都直接夾那幾顆給我,我也一直無所謂。
不過在今天,我買水煎包的時候前面有兩個人在等,第一個人買六顆,阿婆拿六個完整的給他,第二個人買三顆,阿婆拿三顆完整的給他,輪到我的時候,我買四顆,阿婆拿兩個破的給我.....
可能是昨天晚上沒睡好,這次惹惱我了,我直接用台語跟阿婆講:不要拿破的給我!阿婆臉上露出很不好意思的表情,換回了兩顆完整的水煎包給我。
到公司吃水煎包的時候,我心裡想難道我就該死要拿破的嗎?花同樣的錢,我本來就該拿完整的,吃早餐時還跟同事談起這件事,甚至有點得意的說著,感覺我爭取到我應有的權利,即使那只是一顆五塊錢的水煎包。
吃完早餐以後,我突然想到Ocean那篇街頭賣唱的紐西蘭老人的網誌,原來我的想法,只是替自已的忿怒合理化的一個藉口,六十多歲的老人家了,在這麼冷的天氣還要推著車子出來賣水煎包,那麼,我拿了兩顆破的水煎包又怎麼樣?而換回兩顆完整的水煎包又能代表什麼?我突然發覺,原來我常常因為一件事情就充滿了忿怒,不管是對誰,就像上次我用力幹攪同事一樣,所以我把那篇日記刪了,因為不管發生過什麼,事情總會過去。
我想,下一次再買水煎包的時候
我不會再管那顆水煎包是破的還是完整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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