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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個月前報名的ING國際馬拉松,在12/18禮拜天完成了,跑步的前一天其實我沒太大的把握在時間內跑完全程,一來是我沒跑過15公里以上的距離,而且從澎湖回來後已經近一個月沒有在早上去慢跑了;二來則是ING的時間限制比較嚴格,如果要拿到証書和獎牌,必須在三個小時之內跑完21.5公里,這個速率雖然比我平常跑5000公尺慢,但如果把距離乘上四倍,那麼所花費的時間就不是單純的只用加法來計算就可以。

在12/18禮拜天一早六點出發,忠孝東路的溫度計顯示氣溫只有10度,6:30跟莎莎到達市政府站後先把計時晶片綁上鞋帶,再趕去寄物處放東西,整個完成後到達出發點,不多不少剛好是七點整,不過因為人實在太多,所以實際開始跑的時間已經是七點五分了。

起跑一陣子後,看到8Km的通過點時,我已經確定自已可以跑完全程,不過在跑到17KM想開始加速的時候,平常疏於練習的報應就來了,因為腳的力氣開始跟不上心肺功能,這時候非但沒辦法加快,而且等於要用兩倍的呼吸才有辦法維持原本的步伐,而更要命的是...那是個上坡路段-_- ,不過在這同時大腦也開始分泌腦內啡,因為手腳已經完全失去知覺,如果這時候有奪魂鋸或德州電鋸殺人狂這類電影的試鏡,我想我試鏡鋸腳的時候會很順利的。

在最後跑回終點時拿到金牌和大浴巾,等了一會兒莎莎也回來了,雖然這次莎莎因為一開始腳就受傷,沒有像上次在花蓮跑完半馬的全程,但最後也跑了十九公里,離終點只差最後一小段的上坡路段,我相信這種帶著傷用全力來跑是更難的一件事,所以我也就代大會頒發最佳勇氣獎,將我的金牌和浴巾頒給莎莎。

完成的時間比我預估的快上不少:兩小時又一分五十七秒,這相當於是我平常用全速做五千公尺慢跑的速度,但半程馬拉松在距離上卻是我平常的四倍,這速度其實挺讓我意外的,果然人的極限總是在通過終點以後,在你回頭的那一瞬間才會看到,不過也覺得人很容易陷入數字遊戲的陷阱裡,因為跑完後心裡還是會想著,如果我手上有帶碼錶計時,我應該會在最後兩公里以一種梭哈的心情,用全部的力量拼進一小時五十九分,畢竟一小時多跟兩小時多,用分鐘來算只差兩分鐘,但用時刻來算卻是差了一小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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