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晚上和POPO在MSN上小聊了一下,聊到我買相機的經過,一開始是在兩年前因為一個莫名其妙姦職的需求,於是我花了4500元買了一台二手的定焦數位相機(Kodak DX3500),而最後那個姦職搞的我很不爽,但卻也因此讓我開始對拍照產生興趣。

這兩年中間,我換過很多台相機,而每一台都是買二手的,Kodak、Fuji、Casio、Nikon、Sony、Minolta....200萬畫素、 300萬畫素、500萬畫素....每一台相機不分好壞,都曾留給我屬於我自已的“決定性瞬間“的照片,就像一年多前用畫質爛到爆的Casio相機拍的這張,但卻一直是我自已最喜歡的照片,當時是在上班前看到樓下有一隻正在翻著垃圾桶的野貓,我馬上就把相機拿出來,而野貓的警戒心很強,馬上跳下垃圾桶並回頭看了一眼(地上的白線是我家巷子的停車線),於是就產生了這張照片。
cat.jpg 

前陣子我曾嚐試過用伏擊的方式來拍類似的照片,照道理現在用的DSLR對焦速度、對焦準度、連拍張數、快門延遲、畫質...等等都是以前那台強上N倍,但拍完以後在電腦上看,卻怎麼也沒辦法給我這樣的感覺,就如同上禮拜的外拍一樣,Model一個眼神、一個姿態過去了,我知道就不會再有完全相同的第二次出現。

而除了攝影以外,生命中任何事情也是相同的道理

再頂級的機身對焦系統 再快的超音波馬達鏡頭
它都只是心眼之後的第二動
在心眼沒有聚焦以前
再好的機身與鏡頭都沒有任何意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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